本報訊(記者劉曉玲)為獲取他人財物,李某、史某冒充警察,以抓賣淫嫖娼、賭博等違法行為為名招搖撞騙。近日,朝陽檢察院提起公訴,犯罪嫌疑人李某、史某涉嫌招搖撞騙罪一案獲法院支持,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,史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。
  李某、史某二人通過QQ群認識胡某,知道女孩是網上招嫖小姐後,便約她見面,伺機獲取財物。二人經預謀後於2013年7月23日0時許在朝陽區安貞西里某酒店,由史某在外望風,李某拿著事先準備好的偽造警官證,冒充人民警察,以查房為由進入被害人胡某房間。
  進入房間後,李某亮出偽造的警官證,讓被害人蹲在廁所的地上。之後打電話給史某,電話中讓史某把人帶走,這讓被害人對其警察身份更加確信。李某趁機拿走被害人的蘋果4S移動電話一部及錢包一個。後來,李某、史某又於2013年8月26日23時許在西城區某賓館,再次以相同方式招搖撞騙,取得被害人龔某錢包一個。李某、史某很快被公安機關抓獲,二人對其行為供認不諱。
(原標題:冒充警察抓嫖 招搖撞騙被訴)
(編輯:SN07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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